香港即將開放電子簽證,常見問題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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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實施「電子簽證」安排。提交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延長逗留期限、更改在港逗留身分等申請的人士,在其申請獲批並繳交相關費用(如適用)後,會獲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通知書》或《逗留條件通知書》等「電子簽證」。

 

實施「電子簽證」安排後,入境處將終止簽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

 

如何查詢「電子簽證」資料

「電子簽證」持有人可把該證的軟複本儲存在其個人流動裝置上,或把該證列印在一張A4白紙上,以便在有需要時供查閱。

 

「電子簽證」載有加密二維碼供核實該證之用。有關人士(例如「電子簽證」持有人的准雇主)可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掃描該二維碼檢視相關資料。使用其他相機裝置或流動應用程式掃描該二維碼將無法檢視相關資料。此外,有關人士亦可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輸入「電子簽證」資料,以核實該證。

 

此外,還有一些常見問題如下:

  • 一般問題說明

問:「電子簽證」有什麼好處?

答:實施「電子簽證」的安排後,申請人可在其申請獲批後在網上付款(如適用),並即時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無需親身前往入境處辦事處繳費和領證。

 

問:我現時所持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或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還有效嗎?

答:於2021年12月28日前簽發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在有關標籤所注明的有效期限或逗留期限內仍然有效。

 

問:我現時持有2021年12月28日前簽發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或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我需要把標籤更換為「電子簽證」嗎?

答:不需要。2021年12月28日前簽發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在相關標籤所註明的有效期限或逗留期限內仍然有效。

 

問:我需要隨身攜帶列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或把該證的軟複本儲存在個人流動裝置上供獲授權人士查閱嗎?

答:「電子簽證」持有人應把該證的軟複本儲存在個人流動裝置上,或把該證列印在一張A4白紙上,以便在有需要時供查閱。

 

問:透過中國駐外國使領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駐京辦)入境事務組或駐上海經濟貿易辦事處(駐滬辦)入境事務組遞交的申請獲批後,是否也會獲發「電子簽證」?

答:「電子簽證」安排不適用於由中國駐外國使領館和由駐京辦或駐滬辦入境事務組簽發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 繳費和領取「電子簽證」

問:我於2021年12月28日或之後仍可以選擇領取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或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嗎?

答:入境處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實施「電子簽證」安排,並終止簽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

 

問:我可在網上繳交「電子簽證」的費用嗎?

答:就2021年12月28日或之後獲批的申請(不論遞交申請的日期是該日之前或之後),申請人可在網上繳交「電子簽證」的費用。

 

問:網上付款服務會支援哪些電子付款方式?

答:現時的網上付款服務支援的電子付款方式包括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和「繳費靈」。

 

問:申請獲批後會有繳費期限嗎?

答:請參照申請結果通知書上列明的繳費期限。

 

問:網上付款期限已過,我應如何處理?

答:請聯絡處理該申請的有關組別以作跟進。

 

問:如我不在網上付款,仍會獲發「電子簽證」嗎?

答:入境處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實施「電子簽證」安排,並終止簽發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如申請人或其代辦人親身前往入境處辦事處繳費,繳費後會即時獲發一張列印在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並可於其後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自行下載或再次列印該證。

 

問:如我的申請無需繳費,如何取得「電子簽證」?

答:你必須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以完成該證的簽發程式。

 

問:列印「電子簽證」應使用何種尺寸和質料的紙張?

答:你應把「電子簽證」列印在A4白紙上。

 

問:我在網上繳交相關費用後如未有即時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應如何處理?

答:你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免費下載或列印該有效的「電子簽證」。

 

問:如我移除/遺失了「電子簽證」,是否需要重新申請?

答:不需要。你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免費重新下載或列印該有效的「電子簽證」。

 

  • 入境香港或前往其他國家

問:我取得「電子簽證」後如何辦理入境手續?

答:「電子簽證」持有人辦理入境手續時,須出示其有效的旅行證件、有關內地當局發出的相關赴港簽注(如適用),以及儲存在其個人流動裝置或列印在一張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並透過入境櫃枱的光學閱讀器掃描「電子簽證」上的加密二維碼。

 

問:入境處實施「電子簽證」安排後,旅客及獲准在港逗留人士不再持有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黏貼式實體標籤。其他國家/地區的出入境當局如何知悉「電子簽證」持有人在港的身分?

答:旅客可按需要自行列印「電子簽證」或向目的地的出入境當局出示「電子簽證」的軟複本,以符合當地的入境要求。

 

問:我入境香港後更改了個人資料(例如姓名、國籍等),我需要通知入境處或重新申請「電子簽證」嗎?

答:需要。

 

問:問:如我的「電子簽證」資料與我的身份證明文件的資料不符,應如何處理?

答:請聯絡處理該申請的有關組別以作跟進。